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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波”剑指内幕交易加大处罚力度是难点

发布时间:2017-08-28 16:59:26  访问次数:

   上周五,证监会发布了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批案件,主要是18起内幕交易案件。笔者认为,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无论内幕交易多么隐蔽,最终都会“露出马脚”受到惩罚,而从近两年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的态势来看,不仅越来越严,而且惩罚力度也越来越大。

    内幕交易严重破坏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市场的严重欺诈行为,始终是证监会稽查执法打击重点,也是社会和市场各方共同防控重点。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证监会查办案件中,内幕交易、信披违法及操纵市场案件仍是主要类型,占全部案件数量76%。其中,内幕交易新增案件140起,占全部案发数量的46%,为主要案件类型;操纵市场、信披违法案件持续保持增长态势。上半年,证监会共对104起内幕交易线索启动初查,正式立案调查36起。与此同时,内幕交易大案要案增加,涉案金额巨大。9起案件交易金额超过1000万元,最高交易金额达到2.7亿元,最大获利2000多万元。

    虽然监管部门对内幕案件的打击一直呈高压态势,但内幕交易仍屡禁不止,因为其巨大的利益诱惑使得很多人宁愿“飞蛾扑火”,这也是为什么内幕交易案件一直以来都是证券市场的高发案件的原因。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尽管中国内幕交易的查处日益频繁,但处罚力度和成熟市场相比,仍然存在着显著差距,同样以美股市场为例,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就明确规定,任何人通过信息欺诈或价格操纵、内幕交易在证券市场获取利益,最高可被处以25年的监禁。此外,美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比而言,我国的法律处罚比较轻,对内幕交易者仅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这对于那些资金大鳄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对违法犯罪者没有特别大的震慑作用。

    因此,笔者认为,还要不断加大对内幕交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内幕交易成本,让内幕交易者不敢伸手。

(安宁)